科研生产部科技工程专项办公室主管1人。
本次报名采用个人应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
(一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,热爱航天事业。
(二)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。
(三)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,部分岗位须具备所从事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职称等。
(四)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(五)具有较强的组织、协调及沟通能力。
(六)具有扎实的写作功底及较好的公文写作水平。
(七)工作经历要求:
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,应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;大学本科毕业的,应具有4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。
(八)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。
(九)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,总部同职级应聘可不受此年龄限制。
(十)应聘人员需为航天系统京区单位在职职工。
(十一)应聘人员需具有北京市户口。
(十二)满足岗位的特殊要求。
(十三)应聘人员报名前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干部管理部门报告。
主要岗位职责:负责航天科工科技工程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;负责其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科研管理;负责组织科技工程重大专项的研制程序、技术方案、飞试大纲、工作流程等的拟制、审查及报批;负责科技工程重大专项合同、经费管理;负责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一)招聘程序分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、综合考察等阶段。通过审查阶段的人员将以适当方式通知。
(二)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并按照航天科工总部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。
(一)报名时间
报名截止时间为
2022年3月24日
(二)报名方法
所有应聘人员(含总部人员)请下载
《总部招聘报名登记表(科研生产部主管)》.wps,准确填写后(需含电子免冠照片),以互联网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htkgzp@126.com。发送简历后务必来电确认,联系人:刘老师,电话: 010-68767113。
(三)应聘要求
1.应聘人员应符合应聘基本条件、岗位职责及要求,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保证详尽,因信息不全等因素而影响录用的,后果自负。
2.应聘人员不得在应聘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,否则将予以追究。
3.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。